062县道发现男性尸体,阜阳警方智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https://imgcache.qq.com/tencentvideo_v1/playerv3/TPout.swf?max_age=86400&v=20161117&vid=l0898d8ntmt今年2月份,在临泉县瓦店镇062县道村民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
死者躺在雪地中头部有一处伤口地上留有一滩血迹
很快,警方查明,死者为孙某,今年60岁左右临泉本地人法医给出初步的判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案件的事发地是县道,平常车流量较大。而且事发时下着大雪,没有目击者,没有有价值的线索,使案件的侦察陷入了僵局。这个时候,受害者家属提供了一个线索:早晨村庄里有一个人,坐车时看到了死者孙某。这人还特意给孙某打了一个电话。然而奇怪的是,两个人说话说的好好的,孙某的手机就突然没声音了。
孙某的手机为什么突然没声音了?难道这场交通事故恰恰就发生在孙某和熟人通话的时候?
遗憾的是,062县道并没有设置路面监控而附近沙场的监控并没有记录下案发时的画面
事故发生时候的监控被一辆停放在沙场门口的车辆挡住了仅仅能从两个车缝之间看到过往的车辆
通过对两辆车缝隙中过往车辆的调查,民警初步锁定了三辆嫌疑车辆。其中一辆浙A牌照的保时捷,在途经事故地点之后,向前行驶约一百米后又折返回事故地点。
通过技侦手段,民警很快掌握了这辆保时捷轿车的相关信息。原保时捷车主当时把车借给一个姓王的朋友,王某的家就是临泉本地的。
正当办案民警对王某展开调查时,王某本人却开车来到了临泉县公安局。
王某向民警表示,自己确实经过事发地,也撞到了东西。但针对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这一点,却矢口否认。
但是,民警发现,保时捷引擎盖右前部以及A柱有轻微的刮擦碰撞痕迹,而且在A柱缝隙之间,发现了疑似人体组织。
经DNA鉴定,在浙A牌照上疑似人体组织就是受害人孙某的人体组织,浙A牌照上碰撞痕迹符合与人体接触所形成的痕迹特征。
原来事发前,王某找朋友借了这辆浙A的保时捷轿车,送一个老乡回临泉老家。然而在2月18号凌晨,王某一个人驾车途径062县道的时候,撞到了正在路边走路的孙某。
临泉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因王某做出了超额赔偿,并得到了死者孙某家属的谅解,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来源:AHTV法治时空、阜阳916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