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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 方松高 通讯员 刘磊 信息来源: 颍州晚报
记者9月13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阜阳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年可享6000元专项资助,以维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民政厅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近期制定了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普通本科学校、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给予每年6000元专项资助。 助学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市)财政通过本级福彩公益金予以支持;市直及三区经费由市财政通过福彩公益金予以支持。 办理流程: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在一个完整的受助期间内无需重复申请。 申请时应当提供阜阳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助学金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就读证明;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通过材料核实、家庭巡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户籍、学籍、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的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当及时纳入“助学工程”,并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放补助资金。可参照孤儿助学发放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银行账户。 同时,民政部门及时掌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将退出“助学工程”。 据了解,根据《阜阳市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提高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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