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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晴晴 信息来源: 颍泉区财政局

为贯彻省市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减轻中小微企业房租负担,颍泉区及时印发减免中小微企业承租国有产权房屋租金事项的通知,积极推动落实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截至4月底,已申报办理租金减免主体253户,应减免租金507.2万元。

明确申报主体。承租区属及区直各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享受减免政策;针对转租、分租的情况,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和承诺书的方式,保障最终承租人切实享受房租减免优惠。

明确减免时间。减免时间定为3个月,即2022年2月、3月、4月。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企业要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减免租金申请。

明确审批流程。首先由承租企业向出租单位提出减免租金书面申请,一并提交承租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所需材料。其次由出租单位对承租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报其主管部门核准。为简化审批流程,取消区财政局(国资委)审批环节,缩短业务办理时间。

明确减免方式。若承租企业未支付2022年2-4月份房租,可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若承租企业已支付2022年2-4月份房租,减免房租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若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

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要提高站位,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克服自身困难,在抓好政策宣传落地的同时,注重强化内部管控和过程监督,确保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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