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四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作者:侯子杰 信息来源: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今年以来,临泉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积极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服务,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功能,加大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扶持落实力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执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降低制度交易成本,以减负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全面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一律免收履约保证金,其他项目鼓励采购单位综合考虑供应商资信等情况不收或收取不超过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鼓励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加快采购资金支付力度,压缩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至7个工作日内,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要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加快财政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采购单位在预算编制时应统筹评估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比例不得少于40%。提高价格扣除优惠比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到10%—20%。支持小微企业获得更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
三是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采购人对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以及因不可预见原因开展的紧急采购、涉密采购项目外,应当全部公开采购意向。
四是落实惠企政策,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临泉县积极宣传推介,持续深化“政采贷”政策,以实际行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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