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制定印发《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作者: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朱夏楠 信息来源:颍州晚报记者了解到,5月底,市医保局制定印发《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要求6月底前,建立稳妥有序的“同城通办”工作机制,实现10个高频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年底前,实现28个医疗保障经办事项的线上办理。目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等10个高频医保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同城通办”。“同城通办”工作开展范围为各县(市、区)进驻政务中心大厅的医保窗口或独立设立的医保服务大厅窗口,乡镇(街道)政务中心大厅的医保窗口、村(社区)医保服务代办点暂不纳入“同城通办”范围。办理流程为:采用“全城受理、属地办理”方式,办事人员可就近向全市各医保服务大厅窗口提交事项办理申请,经办机构通过网办平台提交,流转属地办理。
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市医保局紧扣医保服务中群众关心的“麻烦点”,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领域限制。如通过医疗信息数据,开展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免申即享”服务模式,实现了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让群众零跑路办结业务;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新开办企业注册登记后的一站式服务等,推进多项医保业务同城化办理标准。另外,电子化的工作流程也推动了我市医保“无纸化”服务,让市民真正享受医保信息一体化带来的便利。
市医保局相关人士表示,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应用,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同城通办”的便利化水平。
10个高频医保服务事项是:医保政策咨询,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出具《参保凭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受理,产前检查费用、生育津贴支付(暂不含异地生育)。其他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在具备条件后逐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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