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创业安徽行动方案》
作者: 记者 储继明 信息来源: 颍州晚报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7月27日,省政府出台《创业安徽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予以明确。目前《方案》已到达我市,我市正在分解落实。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业、离岗创业《方案》明确,鼓励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允许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取酬,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按80%比例予以奖励。赋予高校院所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分配自主权,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用于成果孵化和创业投资的,可按80%比例奖励项目组成员。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奖励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获奖人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至分红或股权转让时依法缴纳。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根据《方案》,将开展“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实行全方位的政策保障,让他们安心留皖、放心创业、舒心定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补贴,各地可给予配套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依托“大黄山”等资源,吸引有为青年在工业互联网、软件设计、创意农业等领域创新创业,属地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举办“青苗杯”项目资本群英会,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开展“安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实施“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对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留学归国人员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扶持返乡人员创业《方案》还明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企业。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鼓励各地建立“人才贷”风险补偿机制此外,大力发展综合性创业服务机构,鼓励引进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检验检测、会计、律师、评估、融资、仲裁等高端服务机构。支持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以及海外创新创业资源密集地区举办创业大赛,将大赛打造成发现、引进高水平创业团队的平台。支持各地各部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专业化、差异化、区域化创新创业大赛,以比赛提升能力、发现项目、促成对接落地。鼓励各地建立“人才贷”风险补偿机制,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0万元。鼓励各地对在境内外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创业企业给予奖励。组织多元创业活动。倡导各地举办“周六创业课”,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展览展示、融资对接等主题活动,办好“1024开发者节”,精心组织“双创”活动周,形成“周周有课堂”“月月有活动”的生动局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