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2022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作者: 记者 方松高 实习生 李崇崇 信息来源: 颍州晚报为加快地下水超采治理和地下水保护,逐步恢复地下水水位,有效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我市日前出台《2022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到2030年,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达到较高水平。
统筹兼顾开展节水治理行动
《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将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开展一系列节水治理行动。
抓好节约用水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快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促进高耗水企业废污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进城镇节水降损,不断提升节水型城市建设水平,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严控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到2025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较2020年降低1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0.63以上。
编制《阜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水源规划》
强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编制《阜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水源规划》。推动阜阳三水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快阜阳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合理优化确定三水厂、四水厂城乡供水范围;界首市、太和县、临泉县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思路,尽快研究实施“引江济淮”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制定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再生水利用实施计划。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设施,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建设,在市政管网尚未覆盖的区域和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建设分散污水处理站,根据中水用途确定出水标准。加快实施阜阳华润电厂二期、颍东煤基产业园区、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国祯美洁等再生水利用工程。
不断完善差别水价、阶梯水价等
全面启动地下水压采置换工作,实施超采区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有序封闭地下水开采井,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督考核。“引江济淮”等地表水源工程通水前,对地下水超采区实行严格限采;“引江济淮”等地表水源工程建成通水后,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科学编制《阜阳市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利用规划》,严格依法规范地热水、矿泉水管理。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一核三区”优势产业发展格局,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化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差别水价、阶梯水价等。
有序推动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
我市将充分利用“引江济淮”、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体系,科学调配当地水、过境水、外调水三大水源,加快地表水厂建设和地下水源置换,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优化配置全市水资源,有序推动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
到2025年,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地表水源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地下水开采量大幅下降,超采区内深层地下水开采总量压减80%以上,阜阳市区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见实效,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9.09亿立方米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到2030年,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达到较高水平。除酿酒等特殊行业以及少数偏远地区居民生活用水外,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井全部封闭,供水水源井全部转为应急备用井,全市深层地下水开采总量不超过0.35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水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供给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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