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2022年)〉的通知》。2020年我市出台了《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试行》,对16种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为进一步在全市城管执法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我市根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住建厅有关规定,对目前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再次进行梳理,并在原免罚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等34种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修订后,清单共包括建筑市场监管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等七大类50种违法行为,对每种违法行为都明确了适用条件。通知要求,城管执法系统各执法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循适用程序,准确把握适用尺度,既要体现执法温度,又要防止借“免罚清单”消极执法。在作出不履行处罚决定前,要履行告知承诺程序,对不予处罚的市场违法主体,综合运用教育、告诫、引导等多种手段,确保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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