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小编 发表于 2020-1-6 10:12:20

涉嫌受贿,安徽一医院院长被判6年半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对亳州市卫计(健)委原正处级干部杜运志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杜运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杜运志在担任亳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及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药品、医疗器械销售或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收受财物价值642.8769万元,其中458.1056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得逞。

      蒙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杜运志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对部分受贿,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在提起公诉前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主动履行财产刑,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蒙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杜运志,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安徽谯城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医学学士学历。杜运志长期在亳州市人民医院工作,从医师,到主治医师、消化科主任、副院长,“爬上”领导岗位。

      2005年4月,杜运志升任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5年后的2010年5月,杜运志开始兼任市人民医院院长。2014年5月,杜运志卸去市卫生局的职务后,继续担任亳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正处级),直到2017年12月转任亳州市卫计委(卫健委)正处级干部。

      2019年2月14日下午,安徽亳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处级干部杜运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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