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这个涉黑团伙被公开审理!
11月4日至9日,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由颍东区院提起公诉的陈春柱、葛林林等2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高利转贷罪等罪名一案,在颍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对两起强奸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以陈春柱、葛林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在阜阳市区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树立了凶狠霸道的恶名,确立了强势地位,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权益,破坏了阜阳市的经济发展,给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对各起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法律适用及法治宣传教育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据法律事实、证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辩。在最后的陈述阶段,以陈春柱、葛林林为首的大部分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由于涉案人数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