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房地产买房捆绑车位,被立案调查.....
近日,有网友留言称临泉县华安城房地产公司把房子和地下车位一起出售属于捆绑买卖不买车位就不给选购房子买了车位,购房合同里也没有列出有关车位的事项车位交首付时付了一半钱另一半说交房时付清交的车位钱只有一张收据盖的印章不是房地产公司的却是物业公司的现在房子还没盖好哪来的物业公司?!现在房地产公司已经被有关政府部门确定违法了但还是没有具体的实施措施就只说还需要调查取证对于网友这样的留言阜阳市政府给予回应称经查,华安城房地产项目由曲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涉嫌捆绑车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临泉县市场监管局已于4月4日立案查处因涉及人员较多且大多人员在外地故调查取证的周期较长目前该案调查终结临泉县曲金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捆绑车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一)(二)项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一)项的规定 临泉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予以处罚,并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将该单位违法行为报告临泉县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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