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干部骗取国家百万拆迁款!被查后居然说….
2018年7月,颍东区纪委监委第一乡镇工作室在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新华办事处新华社区委员余飞涉嫌严重违法问题。2019年2月19日,经区监委研究,决定对余飞立案调查,同日经阜阳市监委批准对余飞采取留置措施。经调查,2017年4月,颍东区启动阜蒙河、总干渠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余飞利用其分管拆迁控违职务之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突击抢建一栋214.5平方米砖混结构平房,套取拆迁补偿款64.3815万元;
利用虚假营业执照骗取拆迁经营面积补偿款2.73万元;
通过与他人结婚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45.756万元;
采取重复登记方式套取拆迁补偿款11.6874万元;
将社区集体资产登记在前妻蔡某某名下,并违规予以转卖,个人获利2.855万元;
将属于社区集体资产的路建小学2180平方米混凝土面积作为个人附属物予以登记,违规获得拆迁补偿款5.4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4月16日,经中共颍东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收缴余飞违法所得,并将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余飞在其忏悔书中写道:“回顾我的违法犯罪历程,就是从启动阜蒙河、总干渠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始的。2016年10月,我被新华街道聘用为新华社区后备干部,2017年4月,组织让我负责余营村的拆迁工作,我利用拆迁控违职务之便,加之自己没有受到过纪法教育,可以说是个‘法盲’,便心无畏惧,完全被贪欲蒙蔽了双眼,一心只想着多捞钱。2018年8月我被选上社区委员,不久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我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当时心里很害怕,但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组织不会发现,现在组织把我的问题都查清了,我犯了法,这是我应得的下场,组织给予我任何处理我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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