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纪检监察机关查结55件“保护伞”问题!处理66人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根据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4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涉黑涉恶涉乱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立案75件,已查结55件,处理66人。通过深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摸排,以及公开接访、网络举报、带案下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复举报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重点关注、认真研判,及时梳理、紧盯不放。对专项斗争以来信访件进行重新梳理,紧盯涉黑涉恶涉“伞”涉“网”腐败问题,做到“清仓见底”。
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对接沟通,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组织人员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做到摸清情况、规范处置,深挖背后腐败及“保护伞”“关系网”问题,有效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一案拆办”、“有腐不查”“有网不破”、“有伞不打”等问题发生。
此外,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对近年来已办结的案件认真研判分析,深入查找,做到逐条甄别、件件复核。强化对联系地区和部门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复核力度,对多次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复核,建立复核责任机制,坚持“谁复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复核质量和效果。
深挖细查“零容忍”。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公安机关已办结以及在办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逐案过筛、循线深挖,对公安机关侦结没有发现“伞”“网”线索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组织复核评查。按照一定比例对法院审结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抽查,通过调取办案、起诉材料,约谈案件具体承办人员等方式,重点核查存在的违规违纪、失职失责等问题。
严查快处“强高压”。对上级交办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组织专人专班,集中力量攻坚突破。及时审核处理办结案件,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对基层办案阻力大、干扰多、涉案人员广的重大复杂案件,实施异地交叉或提级办理。
严肃问责促落实。强化督导问责,坚决破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推动不力、惩治效果不明显的地方,特别是“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关系网”的地方,定期约谈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压实主体和监督责任。
截至4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涉黑涉恶涉乱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立案75件,已查结55件,处理6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次),组织处理1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3人,倒查主体责任、监管责任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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